紫砂壺在燒制過程中,制壺人在壺上鐫刻或鈐印的文字、符號、圖案,我們稱之為紫砂壺的印鑒款識,它便于鑒賞識別名人名作。
紫砂壺的款識與其它陶瓷制品的款識不盡相同,而獨具特色。一把不具款識的壺,看上去使人感到很不完整,價值不高;雖具款識,但款識不美,也會使人感到這把壺欠缺文化內涵。歷代制壺高手陶藝名家對印鈐款十分講究,它涉及到制作者總小計一的文化藝術素養,就像繪畫領域內的“畫外功夫”一樣,我獨去病裂象們把它稱為“壺外巖火族鄉功夫”,是壺藝的組成部分。
縱觀紫砂壺款識的發展歷程,它既與紫砂陶的演變緊密相連,又與當時的書法篆刻同步發展。大體經歷了由毛筆題寫、竹刀刻劃到用印章鈐印的工藝演變過程。
從傳世的歷代紫砂名壺看,見諸于實物的最早是明代萬歷年間時大彬所制的“時壺”。“供春壺”是沒有款識的,鈐有“供春”二字的壺,皆歷代紫砂藝人所仿制。明代四名家董翰、趙梁、袁錫、時朋目前皆無實物資證。李茂林史載以原書號記自己的作品。
明代流行刀刻款誤限葉車領卻控講識,周高起《陽羨茗壺系》說:“鐫壺款識,即時大彬初倩能書者落墨,迅團額進場掌席核右用竹刀畫之,或以印記,后竟運刀成字,書法閑雅,在黃庭樂鎮定寧倍照印溶范映議毅帖間,人不能仿,鑒賞家用以為別。”意思是說,時大彬請人用毛筆預先題寫在紫砂胚體上,在紫砂壺將干未干時,自己用竹刀在胚體上依毛筆的提頓轉折逐筆刻劃。其后熟練,竟自行以刀代筆,不再請人落墨,賦予款識以個人風格,以致別人無法仿效,并因而成為歷代鑒賞家鑒定“時壺”的重要依據。從傳世紫砂器上觀察,明代紫砂藝人中除時大彬外,尚有李仲芳、徐友泉、陳信卿、沈子澈、項圣思等一批壺藝名家刻劃署款。以刀刻署款必須有一定的書法基礎和較高的悟性,而一般似工匠很難達到,當時宜脫興紫砂藝人中有一部分人自己寫不了字,只得請人落墨鐫款,于是就有“工鐫壺款”的專門人才,如明代的陳辰就是其中著名的一位,請他鐫壺款的人很多。因此許多作品取雖出自不同藝人之手,但所鐫壺款均由一人為之,給歷代鑒賞家們帶來不少困擾。
明代紫砂壺刻款字體流行楷書,多為竹刀所核道九再沖食斯廠通廠刻。竹刀與金屬刀刻款不同,易于鑒別。竹刀刻款泥會溢向兩邊,高出平面,留有痕跡;金屬刀刻款是在泥平面以下。
大約到明末清初開始逐漸流行印章款,據考許晉候的《六角水仙花壺》壺底有“許晉候制”篆文圓印,乃是我們所見由刻款改用印章的較早實物,此壺現藏舊金山亞洲美術博物館。不過這個時期的紫砂藝人刻款和印章還是并用的,如惠孟臣、陳鳴遠制的壺,“孟臣壺”一般是在詩詞或吉祥語章之下鐫刻“惠孟臣”三字。陳鳴遠可能是最早把書法篆刻藝術施展于壺上的第一人。他的印款渾樸蒼勁,筆法絕類褚遂良,行書款識“鳴遠”二字時人贊其有晉唐風格。“鳴壺”一般是刻款與鈐印并用,且大多是放在一起,這一特征反映由刻款向鈐印過渡時期的特點。陳曼生承襲了陳鳴遠的路子,在紫砂壺史上他首次把篆刻作為一種裝飾手段施于壺上,“曼生壺”因壺銘和篆刻而名揚四海。曼生壺的底印最常見的是“阿曼陀室”方形印,僅少數作品用“桑連理館”印。像“阿曼陀室”已是專用于曼生壺的印號。
紫砂茗壺用印多為兩方,一為底印,蓋在壺底,多為四方形姓名章;一為蓋印,用于蓋內,多為體型小的名號印。有些茗壺,在壺的把腳下也用印,稱為“腳印”。清代有不少作品有年號印,如“大清乾隆年制”一類印,還有用商號監制印的,如“吉德昌制”、“陳鼎和”等,此類印鑒民國時期頗多,這一時期款識多集中鐫于蓋上、蓋內、壺底,成為當時流行趨勢,用于壺蓋上的印章款大多是這種商號款。在壺蓋上鐫款的茗壺一般都是普通茗壺,極少有精品佳作。
紫砂壺的印章款多數為陰刻,鈐在壺上變成了陽文。但陰刻的圖章敲打在半干的泥坯上,如果用力過小,字的頂端刀痕往往難以顯露,只有用點力才可以將印章的全部刀痕打印出來。所以即使是同一印章,打印力度不同的印痕,字根相同,字尖卻是不盡相同的,這樣也常給紫砂壺印鑒款識真偽的鑒定帶來困惑 下面是辨別真假紫砂壺 我們先從泥料說起。
首先我要說明的是紫砂泥不一定是紫紅色的。有乳白色的稱為“團泥”;有墨綠色的稱為“綠泥”;當然也有紫紅色的稱為“紫泥”;還有一種性能差一點的朱紅色的“朱泥”,透氣性不如以上幾種,但由于它的成型工藝特殊而有它的特殊價值,前段時間臺灣風行的“大紅袍”、“梨皮朱砂”、“碧榴皮朱砂”當屬此類。
紫砂陶器最大的特點,是她做成容器以后良好的透氣性能和不滲漏特性奇妙的結合,這要歸功于紫砂泥料特有的屬性。紫砂是陶器,但是她和其它陶器不同的是她做成容器后不需要涂釉,這也是保證良好透氣性的前提。我們知道,紫砂的泥料并不是一開采出來就可以用的,而是要經過提煉、淘洗、過篩等諸多任務,因此一塊好的泥料其質地、顏色必定很均勻,體現在成品上則是顆粒勻稱,顏色純正無雜質,比如有不均勻的黑點、白點就不是好泥。提煉、淘洗是保證顏色純正的前提,提煉前先要經過粉碎,經過提煉淘洗去掉一些鐵質、石灰巖、玄武巖等等雜質。鐵質在燒成后成為黑色的四氧化三鐵,在壺身上出現黑點;石灰巖在燒成后成為石灰,在壺身上出現白點,而且遇水膨脹,造成壺體的小塊剝落,俗稱“爆子”,嚴重影響茶壺的質量,可惡的是這種現象買的時候有的不易察覺,回家一泡茶慢慢脹開,常令人懊惱莫及;玄武巖等雜質由于其收縮率、顏色等不同而在成品上出現雜點、不規則的顆粒等。這里有一點要說明,有時為了達到一定的效果制作者會人為地加入一些與生泥相同或不同顏色的生泥或熟陶碎片、顆粒或粉末,以達到不同的藝術效果。生泥和另一種不同顏色的生泥均勻的摻和會產生另外一種顏色,如果不均勻地絞和則會產生流水飛云般的神奇效果,兩種或多種顏色之間涇渭分明,絕不拖泥帶水但又渾然一體,令人浮想聯翩,這便是由當代大師呂堯臣先生首創的“絞泥”。由于不同顏色的泥料收縮率不一樣,要使兩種顏色間緊密結合而又平滑如一體,顏色又不能相混,有時要經過多次試驗才能獲得成功,制作實屬不易。如果制作的時候用熟陶與生泥均勻地摻和,成坯后與其它生坯沒啥兩樣,一經燒成,由于熟陶和生泥的收縮率不同(生泥燒成時收縮率大約為20%左右,朱泥則更高達30%以上,熟陶則基本不收縮或收縮很少),使成品表面出現均勻顆粒,看起來有橘皮、石榴皮、梨皮樣的特殊“粗糙”效果,這是“顆粒表皮”,應與“雜質”區分開來。這樣的手法在朱泥產品中用得特別多,因為朱泥的收縮率特別大,燒成后往往容易變形,加入熟陶可以減小收縮提高成品率。相信朋友們看到這里應該明白上面提到的“梨皮朱砂”、“碧榴皮朱砂”所指的是什么。
總的來說,一把真正的紫砂泥做的壺應該是顏色純正、顆粒均勻無雜質瑕疵的,即使是“絞泥”和“顆粒表皮”的壺,它的每一種顏色也應該非常純正。那種顏色臟唏唏的充滿雜質毛刺的一定不是好泥。不用好泥的其工藝水平也一定很差。確切的說,紫砂陶器的工藝價值(或者說價格,在馬克思理論中,價格和價值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完全由其工藝水平決定。通俗一點就是做工啦。
那么怎樣區分做工的好壞呢?壺都是人做的,做一把好壺需要花很多的時間,舉個例子,如果現在有兩把壺放在您的面前,一把是一個人花了一整天的功夫做的,另一把只花了他半個小時,按每天工作時間八小時計,后面那把他每天可以做十幾把,可以想象每天十幾把的壺一定很粗糙,實際上十幾元一把的壺其產量每天可以達到二、三十把,不然他就會入不敷出,無法生活。同樣為了降低成本,他也不可能采用很好的泥料。和畫畫一樣,畫畫不僅僅在于“象”,而要有它的氣度、神韻,紫砂壺也如此,做工到了一定程度可以隨心所欲,不必要有太大提高,關鍵是怎樣用做工來表達自己的思想、風格,使作品擁有自己的氣度、神韻,這就是千元以上的價值相差所在。這些討論起來比較繁復,好在我們的范圍不在于此,點一下而已。
那么做工的好壞實際情況是怎樣的呢?這得從砂壺的工藝說起,紫砂茶壺的制作到目前為止仍然基本停留在手工階段,最多在批量生產時采用一些模具來套制身筒、蓋、蓋滴子、實心的嘴和把,而底、口沿、嘴的掏空、嘴、把的安裝及其位置、蓋和壺身的配合等等都要人工來掌握,一般的商品壺基本上都是套用模具來做的,所以我們在選定中意的式樣以后主要是看它以下幾個方面:
1、安裝工藝。
在外形上,從壺的側面看,壺口、壺嘴和壺把的上端面應該平齊;從上面看,壺嘴壺把應該在同一條直線上,不應有歪斜,且居于壺身的中間。口、蓋端面應該平整無起伏,配合應該嚴密,沒有砂紙或銼刀打磨的痕跡。
通身不應該有裂紋和剝落,如有則是次品,價格最少要短三分之一。尤其注意嘴、把、滴子與壺身、壺蓋鑲接的地方,另外壺底、壺口沿、蓋的口沿和花貨的裝飾物也是鑲接上去的,也不應該有裂紋,有許多裂紋在壺的里面,特別要當心。剝落則可能發生在嘴、口、蓋子等容易發生撞擊的端面。
2、手工藝。
接頭的地方應該過渡自然光滑,沒有人工修補的痕跡。線條應挺拔清楚,不拖泥帶水,花貨的形象應盡量逼真、有質感,工具修飾的痕跡應越少越好。我們要以機械整體加工的規格來衡量,好的壺應該就像用機械整體加工出來一般,其加工精度以500元的壺為標準,光面每厘米非造型起伏不得超過±0.1毫米,裝配精度誤差不得超過1毫米,口與蓋的配合間隙在0.5毫米左右,如果蓋子是對稱幾何形,則蓋子在各個對稱方向上應該配合良好。這里要注意的是不應該有為了配合良好而用砂紙、銼刀打磨的痕跡。
3、燒成。
在燒成過程中由于火力的不均勻、溫度的高低可能造成顏色不均勻,有氣泡,過老或過嫩等現象,這也要注意。 摘自百度,